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科协,有关单位:
为培养我市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增强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市评比达标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学生)。已获得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奖者10名,提名奖获奖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远大理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二)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等9部委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2.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中 国科学技术协会等5家单位主办的“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3.在Intel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国际青少年科学家论坛、迈向未来——国际青少年科学大会、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科学竞赛中获奖;4.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其它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5.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三)获奖项目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各类科学实践活动、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等不属于评选范围。
(四)参评项目的获奖时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三、评选程序
(一)设立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
(二)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人选由所在区县(自治县)科协会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照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推荐产生;各区县(自治县)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由其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三)评选表彰分为三个程序:一是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推荐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二是由评审委员会从候选人中推选出20名提名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三是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组织提名人选参加面试,以无记名投票形式推选出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奖建议人选10名和提名奖获奖建议人选10名,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市政府名义表彰。
四、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集体项目由推荐单位确定1名推荐人选上报。
(二)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和推荐人选详细材料(成长经历、获奖情况等)各一式三份,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以及彩色照片电子版。前两个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
(三)报送时间、地点: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将不接收申报。
(四)相关事宜查询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cqast.cn。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联合成立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普及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市科协
联 系 人:陈叶菲
联系电话:63659911
通讯地址: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5楼1524
邮政编码:400013
邮箱地址:cqqfx@sina.com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谢 黎
联系电话:8686719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渝人社发〔2017〕198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一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pdf